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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在2021年度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综合考核评定中被评定为“优”等次

来源: 计财处 作者: 张小惠 日期: 2022-08-01

7月19日,自治区财政厅通报了164个自治区本级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综合考评结果,我院获得2021年度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优”等次。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2021年度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综合考评情况的通报》(宁财〈绩发〔2022〕318号),获得“优”等次部门(单位)共有30个,占被考核部门(单位)的18.3%;“良”等次的部门(单位)共有46个,占比28%;“中”等次的部门(单位)共有88个,占53.7%。

我院将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求,针对财政项目绩效评价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持续整改,进一步提高项目预算绩效指标体系设置科学性、合理性和规范性,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推进预算绩效管理;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培训和宣传报道力度,强化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树牢“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理念,更好地发挥绩效评价的导向作用,不断推动我院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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