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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宁夏农林科学院科研项目绩效评价办法》

解读方式 文字方式 生成日期 2019-10-29
来源 宁夏农林科学院 解读单位 成果处

指导思想:为加强科研项目管理,提升研究质量,依据国家和自治区科研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宁夏农林科学院科研项目绩效评价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明确了绩效评价科研项目的范围“列入中央、自治区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农业科技自主创新专项、横向合作研究项目及其他项目等”。

《办法》明确了绩效评价小组的人员组成要求,明确了项目组成员不得参与本项目的绩效评价。

《办法》制定了《宁夏农林科学院科研项目年度绩效评价表》,明确了绩效评价结果分为合格(80分以上,含80分)、基本合格(60-80分,含60分)、不合格(60分以下),具体指标见附件。

《办法》明确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绩效发放依据。




相关文件:宁夏农林科学院科研项目绩效评价办法 (试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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