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策解读

《宁夏农林科学院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暂行办法》解释

解读方式 文字方式 生成日期 2023-08-08
来源 院办公室 解读单位 对外处

宁夏农林科学院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暂行办法宁农科办发〔2023〕40号)以下简称《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暂行办法202359宁夏农林科学院颁发施行为便于院属各单位科技工作者广泛知晓政策内容,正确理解执行,院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处做出如下解读:

一、修订背景

为保证我院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健康发展,加强和规范博士后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促使优秀中青年人才脱颖而出,根据国家和自治区博士后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按照院党组的安排部署,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处牵头修订了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暂行办法

二、主要制定内容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暂行办法共七章26条

第一章为总则,共1条。

第二章为组织机构与职责,共3条。规定了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领导小组领导及成员单位、办公室职责、专家委员会人员组成及职责。

第三章为合作导师的条件和职责,共2条。规定了聘任合作导师4种条件和具体职责

第四章为进站条件和审批程序,共4条。规定了申请资格、申请资料、审批程序和具体要求。

第五章为在站管理,共11条。规定了对博士后进出站管理、工作期限、考核、科研经费和工资福利待遇、工作任务、经费使用与管理等。

第六章出站管理,共3条。明确了出站考评主要内容、需提交的材料等。

第七章为附则,共2条。



相关文件:宁夏农林科学院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暂行办法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